投资项目管理(掌握)
一、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1996年8月由国务院决定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 1、投资项目资本金的概念 是指在投资项目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出资额。它有三个特点: (1)对投资项目来说是非债务性资金(项目法人不承担这部分资金的任何利息和债务) (2)投资者可按其出资比例依法享有所有者权益,也可转让出资,但不得以任何方式抽回。 (3)在投资项目的总投资中,除项目法人从银行或资金市场筹措的债务性资金外,还必须拥有一定比例的资本金。 作为计算资本金基数的总投资,是投资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与铺底流动资金之和,以经批准的动态概算为依据。 2、适用范围 (1)国有经营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各种经营性投资项目包括国有单位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房地产开发项目和集体投资项目。 (2)公益性投资项目不实行资本金制度。 (3)个体和私营业的经营性投资参照《国务院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行资本金制度的通知》执行。 3、出资方式及相关规定 (1)出资方式: ①以货币形式出资 货币出资的资金来源: 各级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内资金、国家批准的各种专项基金、“拨改贷”和经营性基本建设基金回收的本息、土地批租收入、国有企业产权转让收入、地方人民政府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的各种规费及其他预算外资金。 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及企业法人的所有者权益(包括资本金、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股票上市收益资金等)、企业折旧资金以及投资者按照国家规定从资金市场上筹措的资金。 社会个人合法所有的资金。 国家规定的其他可作投资项目资本金的资金。 ②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比例不得超过投资项目资本金总额的20%,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4、投资项目资本金的规定(熟记比例规定,易考核) (1)不同行业投资项目资本金的最低比例规定 ①交通运输、煤炭项目,资本金比例≥35% ②钢铁、邮电、化肥项目,资本金比例≥25% ③电力、机电、建材、化工、石油加工、有色、轻工、纺织、商贸及其他行业的项目,资本金比例≥20% (2)实际执行原则 ①投资项目资本金的具体比例,由项目审批单位在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时核定;经国务院批准,对个别情况特殊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可以适当降低资本金比例。 ②经国务院批准,对某些投资回报率稳定,收益可靠的基础设施、基础产业投资项目,以及经济效益好的竞争性投资项目,可以试行通过发行可转换债券或组建股份制公司发行股票方式筹措资本金。 ③为扶持不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国家主要通过投资项目资本金中适当增加国家投资的比重,在信贷资金中适当增加政策性贷款比重和适当延长政策性贷款的还款期等措施增强其投融资能力。 (3)与资本金制度执行相关的规定 ①认缴方式:一次认缴,根据批准的建设进度按比例逐年到位。 ②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括与资本金相关的内容 ③投资项目概算变动,项目资本金应作相应调整。 ④项目资本金的存放与使用。 主要使用商业银行贷款的投资项目,投资者应将资本金按分年应到位数量存入其主要贷款银行; 主要使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投资项目,应将资本金存入国家开发银行指定的银行。 投资项目资本金只能用于项目建设,不得挪作它用,更不得抽回。 有关银行承诺贷款后,要根据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资本金到位情况分年发放贷款。 对资本金未能按规定进度和数额到位的投资项目,投资管理部门不发给投资许可证,金融部门不予贷款。 对将已存入银行的资本金挪作它用的,在投资者未按规定予以纠正之前,银行要停止对该项目拨付贷款。
【真题1】根据我国现行规定,作为计算投资项目资本金基数的总投资,是指( )。 A.固定资产投资 B.流动资产投资 C.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产投资之和 D.固定资产投资和铺底流动资金之和 答案:D 【真题2】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投资项目资本金的出资的方式包括( ) A.企业债券 B.工业产权 C.非专利技术 D.土地使用权 E.银行贷款 答案:BCD 【真题3】对某些投资回报率稳定、收益可靠的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投资项目,以及经济效益好的竞争性投资项目,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试行通过发行( )或组建股份制公司发行股票方式筹措资本金。 A.金融债券 B.可转换债券 c.市政债券 D.企业债券 答案:B 【真题4】依据我国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相关规定,适用“资本金比例最低为20%”规定的行业主要有( )。 A.纺织 B.石油加工 C.化肥 D.钢铁 E.轻工 答案: ABE
二、项目法人责任制 1、相关法律依据——《公司法》《关于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暂行规定》 2、适用范围——国有单位经营性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 应实行而没有实行的建设项目,投资计划主管部门不予批准开工,也不予安排年度投资计划。 3、项目法人设立的有关要求 (1)设立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2)职责:对项目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债务偿还和资产的保值增值,实行全过程负责。 (3)设立的时间要求: 新上项目在项目建议书被批准后,应及时组建项目法人筹备组,筹备组应主要由项目的投资方派代表组成; 有关单位在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须同时提出项目法人的组建方案,否则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不予审批; 项目可行性报告批准后,正式成立项目法人。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公司章程须报国家计委备案,其他项目的公司章程按项目隶属关系分别报有关部门、地方计委备案。 (4)项目法人的组织要求 由原有企业负责建设的基建大中型项目,需新设立子公司的,要重新设立项目法人;只设分公司或分厂的,原企业法人即是项目法人,原企业法人派遣专职人员专项考核。 项目法人以国有独资公司形式存在的,要设立董事会; 项目法人是国有控股或参股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要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真题5】根据国家规定,项目法人的组建方案应在建设项目的( )阶段提出。 A.建议书 B.可行性研究 C.设计 D.招标 答案:B 【真题6】根据《关于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暂行规定》,项目法人的设立形式包括( )。 A.有限责任公司 B.合伙制公司 C.股份有限公司 D.国有独资公司 E.联营公司 答案: ACD 来源:www.jianshewang.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