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校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一/二级建造师 | 注册造价工程师 | 注册监理工程师 | 注册结构工程师 | 房地产估价师 | 环保工程师 | 城市规划师 | 注册安全工程师
注册咨询工程师 | 岩土工程师 | 一/二级建筑师 | 土地估价师 | 土地登记代理人 | 注册质量工程师 | 设备监理 | 公路监理
房地产经纪人 | 安全评价师 | 投资项目管理 | 环境影响评价 | 物业管理 | 论文中心
热门搜索:2008年造价工程师考前冲刺
您现在的位置: 工程建设教育网 >> 造价工程师 >> 考试动态 >> 文章正文

滨州市2008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6月16日至30日报名

更新时间: 2008-6-10 22:22:55 免费注册会员 免费试听课程 点击数

 
关于2008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滨人考函[2008]21号
各县区人事局,滨州经济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市直和外地驻滨有关单位人事科: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的有关文件(鲁人考函[2008]37号)规定,现将2008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0月18日9:00——11:30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14:00——17:00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10月19日
  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14:00——18:00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及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按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中对报考条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即: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在《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前(即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
  1、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5年。
  2、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0年。
  3、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5年。
  三、报名组织
  为加强考后数据统计分析,给行业主管部门和广大考生提供优质服务,2008年资格考试全面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在滨州报考的人员于2008年6月16日至6月30日登陆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bzrsks.gov.cn),根据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此照片底版注意保存,以备考试合格后办理证书使用),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经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后办理资格审核与确认。
  报考造价工程师的人员请于2008年7月1日至2日到滨州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办理审核、确认及缴费手续。(滨州市黄河五路531号,联系电话3215806.)
  考试的咨询电话,3368333.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有关事项和要求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使用2006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考试大纲及培训教材由全国造价工程师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组织编写。请通知应考人员注意以下变化:
  1、《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0号部长令)已于2006年12月11日发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原2000年1月21日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建设部第75号部长令)已经废止。考试依据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的相应要求不做调整,但《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中的相关内容要按建设部第150号部长令的规定调整。《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详细内容可通过建设部网站(www.cin.gov.cn)或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首页(www.ceca.org.cn)下载。
  2、《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已于2006年7月3日前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共同发布(发改投资[2006]1325号),原《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二版(计投资[1993]530号)已经停止使用。考试依据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的相应要求不做调整,但《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中的相关内容要按《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的有关规定调整。《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可从中国计划出版社购买(中国计划出版社发行部电话:010-63906433,网址:www.jhpress.com)
  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可直接在网上(网址WWW.RSKS.SDRS.GOV.CN)下载准考证,下载时间为考试前一个星期。因为考生必须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两者缺一不可)下载准考证,所以,报名时一定要正确填涂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
  五、收费标准
  造价工程师按照鲁价费发[2004]56号文件规定,每科57元,其中“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按两科收费。
  六、各县区人事局联系电话
  滨城区人事局:3327105
  惠民县人事局:5981342
  阳信县人事局:8232561
  无棣县人事局:6321229
  沾化县人事局:7181225
  博兴县人事局:2395600
  邹平县人事局:4261425
  开发区党群工作部:3181615
                                                                                             二〇〇八年六月六日
后台广告调用JS

造价工程师最近更新文章

造价工程师最近热门文章 Hot

关于我们 - 付款方式 - 广告联系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友情链接 -帮助中心
工程建设教育网 版权所有. 对本站有任何建议、意见或投诉,欢迎指正。 邮箱:jianshenwang@163.com 客服QQ:80069649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如有侵犯您的版权或其他有损您利益的行为,请联系指出,工程建设教育网会立即进行改正或删除有关内容!闽ICP备08001869号
客服咨询热线:010-62126633 或 400-678-3456 转 601/602/604/605/607/608/609 传 真:010-62168398(直拨)
网校地址:北京海淀中关村南大街17号韦伯时代中心C座801室 环球天下教育集团  邮编:10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