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2007-1-25 18:36:50 免费注册会员 免费试听课程 点击数
2006全国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人事部办公厅文件
国人厅发〔2006〕220号
关于2006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
根据2006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与建设部有关部门协商,现将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120
72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140
84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100
6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
100
6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
100
60
二、请各地按上述合格标准对考试人员成绩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与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相关数据,并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于12月28日前送我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将作为发放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人事部办公厅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专业技术人员 考试 标准 通知
抄送: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考务管理机构。
人事部办公厅 2006年12月25日印发
关于我们 - 付款方式 - 广告联系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友情链接 -帮助中心
工程建设教育网 版权所有. 对本站有任何建议、意见或投诉,欢迎指正。 邮箱:jianshenwang@163.com 客服QQ:80069649
如有侵犯您的版权或其他有损您利益的行为,请联系指出,工程建设教育网会立即进行改正或删除有关内容!闽ICP备08001869号
客服咨询热线:010-62126633 或 400-678-3456 转 601/602/604/605/607/608/609 传 真:010-62168398(直拨)
网校地址:北京海淀中关村南大街17号韦伯时代中心C座801室 环球天下教育集团 邮编:10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