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业发展循环经济的途径和措施探讨
2.3 脱硫副产品利用
目前,电厂烟气脱硫普遍采用的是石灰石一石膏湿法脱硫技术,石膏作为脱硫副产品能否有效利用,是燃煤电厂脱硫的重要问题之一。从国外综合利用的实践看,脱硫石膏可用于水泥和土壤改良等领域。现在也有人提出用石膏制取硫酸的工艺,或将石膏加入回转炉内,再添加其他成分生产水泥熟料。
除了石灰石一石膏脱硫工艺外,要进一步研究在氯碱工业基地附近采用氯碱一硫酸钠法或在氨工业基地附近采用氨一硫酸氨法的可行性和合理性,使脱硫副产品能回收利用,增加运行收益,减少资源浪费。例如采用氨法脱硫工艺,把烟气中的二氧化硫污染物生产硫酸氨产品,用于化肥生产,变废为宝。在选择海水脱硫工艺时,要考虑排出的浓盐水能否作为盐化工的进料,以减少盐田面积。
2.4 固体废弃物及城市垃圾等综合利用
将劣质燃料如煤矸石、石油焦、城市垃圾等用于发电是综合利用能源,减少环境污染的重要方式。我国大中城市垃圾热值约3300~6200kJ/kg,燃烧1t城市垃圾可发电300~400kW·h。现我国城市垃圾清运量每年约1.14亿t,如有30%用于发电,其发电量也很可观。对于垃圾焚烧发电。要控制烟气中二恶英的排放,废水、废气的污染和燃烧产物的二次污染等。
3 加强污染物的控制和生态环境保护
3.1 烟气脱硫
国家要求进一步推动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建设,要求全火电厂脱硫机组在2005年底要达到3000万kW以上,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2300万t。要努力完善火电厂烟气脱硫技术标准体系和主流工艺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运行、检修、后评估等技术标准、规范;主流烟气脱硫设备的本地化率要达到95%以上,烟气脱硫设备的可用率达到95%以上。要不断优化脱硫系统设计,如脱硫烟囱的设计、烟塔合一的设计等。
3.2 烟气脱硝
国家对烟气中氨氧化物排放已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法规,要求大型发电机组建设要预留脱硝位置,规划在“十一五”期间完成脱硝技术的引进和示范工程建设。不同的脱硝技术其装置空间是大不相同的,要科学地、合理地预留位置,目前就应该对以后的脱硝技术进行定位。脱硝技术的选择要从安全因素、国产化的难易程度、国家以后的环保政策、工程的可行性和工程造价等多方面进行考虑。
3.3 烟气除尘 职称论文发表中心
目前发电机组多采用电除尘器。为了达到除尘标准,采取了增加电场数和增加收尘面积的办法,但这些措施增加了投资费用和用地。要加快对电除尘器的设计改进,如采用低温ESP、移动电极式ESP或其他措施,以提高除尘效率,布袋除尘器(BF)有极高的除尘效率,适用于高比电阻的烟气,要扩大应用范围。
3.4 二氧化碳减排
CO2作为温室气体其限排任务已提上日程。2005年2月,“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我国已核准了“京都议定书”。按规定-作为发展中国家的我国在前8年不用承担限排任务。与此同时,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可以进行减排温室气体的交易,即“清洁发展机制(CDM)”。我国新建电厂的C02排放量如果低于原有水平,就可以将低出的部分出售给国际市场。据估计我国将可以提供CDM所需项目一半以上约合1~2亿tCO2当量的温室气体,按目前5~7欧元/t的价格,可为我国带来100亿人民币的收入。我们应该抓住机会,利用发达国家的资金和技术,提高自身处理污染的能力。
总之,发展循环经济是电力工业综合利用资源的有效方式。电力工业是优质、清洁能源的转换与生产行业,其电力产品是社会、经济发展所需要的基础产品。电力工业在发展循环经济中,要努力提高能源的转换效率,减少自身的能源消耗、资源消耗,减少污染物及废物的产生,控制污染物的排放,促进废物资源化。






